——來源:科技日報
太原史上最嚴交通違法懲戒制度來了,涵蓋所有交通參與者,嚴重失信將影響就業(yè)、貸款等。近日,太原市交警支隊召開的《太原市交通失信行為聯(lián)合懲戒辦法》新聞發(fā)布會。2020年1月1日起,太原市行政區(qū)域內的車輛駕駛人、行人、乘車人的交通違法行為信息將納入個人信用記錄。據(jù)悉,對所有交通參與者如此嚴格的聯(lián)合懲戒制度,在全國尚屬首家。
《辦法》由政府統(tǒng)一組織實施、各部門協(xié)同配合、社會各界積極參與。對交通失信等級評價,采用累積記分的計算方式,分A、B、C、D庫進行管理。即:A庫為失信分值達到70分以上的特別嚴重交通失信行為;B庫為50-69分的嚴重交通失信行為;C庫為30-49分的較重交通失信行為;D庫為10-29分的一般交通失信行為。
交通失信記分方式采用遞進式和累加式。對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一年內的同一交通違法行為采用遞進式(N+1)記分方式,除此之外則采用累加式;對交通違法行為采用自然年度的評價方式,即:公歷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設置有效期,一般交通失信記錄,有效期1年;較重交通失信記錄,有效期2年;嚴重交通失信記錄,有效期3年;特別嚴重交通失信記錄有效期5年。交通失信記錄有效期滿,系統(tǒng)自動修復。在有效期內又發(fā)生交通失信行為的,重新計算失信等級和有效期,有效期最長不超過5年。
據(jù)了解,對納入A庫的行為人,通過市級信用信息平臺向社會公布;對多次違法、屢教不改和重點領域、重點車輛、重點違法行為全部予以否定性評價,在提高記分分值的同時通報單位、社區(qū)進行聯(lián)合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