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荊州實施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

欄目:信用建設 發(fā)布時間:202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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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荊州實施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

——來源:荊州日報

 

  日前,湖北省荊州市司法局印發(fā)《荊州市全面推廣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明確630日前在政務服務領域推廣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記者獲悉,荊州是全省第一個實施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的地級市。

  據了解,推廣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旨在進一步從制度層面解決群眾和企業(yè)辦事難、辦事慢、多頭跑、來回跑等問題,是減證便民行動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yōu)化服務改革的重要抓手,對于方便群眾和企業(yè)辦事、改善營商環(huán)境、提高政府服務能力具有重要意義。

  《通知》明確,全市范圍內除法律法規(guī)有明確規(guī)定或直接涉及國家安全、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和直接關系公民人身、重大財產安全的事項外,原則上都要實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對辦理量較大、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符合群眾期待、社會風險總體可控的政務服務事項,凡涉及證明事項且能實現信息共享核驗的,原則上都要實行告知承諾制。

  《通知》要求各部門科學編制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工作規(guī)程,修改完善辦事指南,對開展告知承諾的各類證明事項,制作告知承諾書格式文本。依托省市一體化政務在線平臺,加快部門間數據共享,為證明事項在線查詢核驗提供支撐,打通信息壁壘。有關部門將探索建立告知承諾書公示制度,最大限度降低實行告知承諾制的風險。申請人有較嚴重不良信用記錄或曾作出虛假承諾等情形的,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