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海峽都市報
據福州住房公積金中心有關負責人表示,為加快構建以公積金信用信息為核心的治理體系,該單位出臺《福州住房公積金信用信息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較為系統(tǒng)地規(guī)范了福州住房公積金信用信息的采集、評價、認定、發(fā)布和使用等管理活動,通過信用約束、獎懲正反向等方法,著重保護激勵誠實守信住房公積金信用主體的合法權益,打擊和懲戒各類違規(guī)使用住房公積金的失信行為。同時,住房公積金信用評價將作為有關部門對信用主體實施聯合激勵和懲戒的依據。
專家表示,《辦法》從著眼推進福州住房公積金行業(yè)信用制度化建設、建立健全住房公積金信用信息管理制度角度出發(fā),作為創(chuàng)新事前信用監(jiān)管,加強事中事后監(jiān)管,實現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一個重要手段。
下一步,該單位將強化對住房公積金個人和單位信用評價結果的應用,如對近年來被中心查處的297名違規(guī)使用住房公積金職工、行政處罰的6家單位和被中心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的4家單位實行住房公積金信用等級評定后,有條件地限制這類人員使用住房公積金,并將結果推送給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