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海淀法院網
因認為其注冊的商標“東北大板”未經授權被擅自使用在其他冰淇淋公司的產品生產、銷售及宣傳中,大慶市紅寶石冰淇淋有限公司以侵害商標權糾紛為由將銷售商北京某食雜店及生產商某冷業(yè)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判令二公司立即停止生產、銷售侵權商品,賠償損失5萬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紅寶石冰淇淋公司訴稱,其自2013年5月開始使用其獨創(chuàng)的“東北大板”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稱,在包括北京、天津與上海在內的全國范圍廣泛使用和宣傳推廣,現(xiàn)“東北大板”商標已經具有了較高的知名度和美譽度,消費者已將“東北大板”冰淇淋與大慶市紅寶石冰淇淋有限公司唯一、特定地聯(lián)系在一起。
經大慶市紅寶石冰淇淋有限公司調查發(fā)現(xiàn),某冷業(yè)有限公司生產的凱多寶“東北大塊”雪糕在北京市場上銷售,其產品包裝上突出使用“東北大塊”名稱,與“東北大板”相近似,其包裝與“東北大板”草原奶冰淇淋外包裝也極為相似。
原告紅寶石冰淇淋公司認為,某食雜店與某冷業(yè)有限公司未經其許可,擅自在生產項目中使用“東北大板”商標,使消費者誤認為該冰淇淋由大慶市紅寶石冰淇淋有限公司開發(fā)、銷售或者與其有特定聯(lián)系,引起了消費者的混淆和誤認,借用其商業(yè)信譽謀取非法利益,侵害了其商標權。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